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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开县巫山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巫山坎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巫山坎电站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开县巫山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冠宝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站投产于1989年12月,安装水轮机发电机组三台,总装机容量765kw(2*320+165),设计引用流量3.65m3/s。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54.4万kw.h,年利用小时3325h。不仅解决了开州区工业、农业提灌和城镇照明用电,积累了电力建设资金,还培养和锻炼了一批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人才,为推动开州区地方电力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电站投产运行至今,大部分设备至今已运行20余年,部分设备年久老化,造成水资源利用率低,因此电站急需增效扩容。
2012年12月增效扩容电站后,电站总装机容量1040kw(2*320+400),年平均发电量达到338.2万kw.h(其中:新增电量83.8万kw.h),设计引用流量4.80m3/s,年利用小时3252h。电站增效扩容投入系统运行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系统电力供需矛盾,增加地方经济收入,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总投资:389.97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多年,施工迹地早已恢复,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
(2)运营期
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挡水坝建成后,鱼类栖息环境发生变化,急流减缓、砂石沉积、饵料相对增加;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不对原有拦水坝进行改建。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现有挡水坝为低坝,鱼类及该河段水生生物群落和种群数量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坝前增大的水域,为部分水鸟提供了生存条件,可能在该河段会增加喜湿的动物物种,但坝前增大水域面积有限,因此水鸟种类及数量变化不大;运营期坝下水量减少,河道内原有湿生植被逐渐向陆生植被进行转化,项目在挡水坝布设生态放水管下泄生态流量,下泄流量不得小于0.279m3/s,在保证下泄适量后,项目建设对减水段水生生物及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通过流域统一增殖放流等加强河流生态的保护。由于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业主可联系渔业管理机构,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单位制定详细的计划, 在渔业管理机构监督下实施。
②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运营期间,水轮机通过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根据监测,运营期各厂界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厂房周边居民距离较远且有山体阻隔,影响不大。
③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工程自身无大气污染源,食堂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气经抽吸后排至室外,环境影响小。
④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量很小,所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沤肥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绿化,不排入河体,对其水质无影响。检修废水设置隔油池隔油后用于厂内防尘及绿化,不外排。
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大坝及引水系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且厂区枢纽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生活污水产生量少,化粪池并采取防渗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临时储存,沤肥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绿化,不排入水体;运营期大型检修通过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修,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废油由棉纱擦拭,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废透平油等,定期交专门单位处置,对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⑥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小型维修废透平油、棉纱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少量废透平油废棉纱手套、隔油池污泥等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
三、总体结论
巫山坎电站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对缓解区域电力紧张状态,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工程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兴建可使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发挥作用,对增加当地群众经济收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起到一定的作用。为了保护环境,减小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增加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入,其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替代火电,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和运营期通过采取一些列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将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县巫山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389622411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3-68616888
E-mail:8651233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全文公示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X3hQzpNItz0pVCBNGHISw
提取码:5do3
开县巫山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