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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组织考试作弊一案并当庭宣判。
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发布作弊广告
12名考生“报名”
被告人何某豪为江津区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19年高考前期,被告人何某豪在百度贴吧中,以每科2000元至4000元左右的价格,发布“助攻考试”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不久后,广东省、山东省、贵州省等地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
何某豪要求各考生向其提供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在某社交平台上将以上考生拉入其创建的“助攻考试”群。随后,何某豪在群里组织学习如何将手机带入考场,以及破解信号屏蔽的方法。
2019年5月,何某豪通过网络联系到成绩较好的江西某大学学生聂某武,通过请其帮忙解题,试探其答题能力。在确认聂某武能够“胜任”答题工作后,便约定在高考期间由聂某武负责解题,何某豪以最低4000元的价格向其支付报酬。
分工协作实施作弊
3人被查获
法院审判:
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诚信应考!
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