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泉)6月3日,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在开10名市人大代表来到位于汉丰湖法庭的市二中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视察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详细了解环境司法审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情况。
当天上午,代表们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旁听了一起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宣判。据悉,该案当事人宁某自制十余个塑胶圈套捕红腹角雉后带回饲养,红腹角雉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院根据宁某主动认罪悔罪,交纳生态修复费,判处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辖区两级法院近年来在环境司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于掠夺性捕捞、贩卖野生动物等要倒查制造、销售等源头环节。二是加强联动协作,司法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渔政、林业等部门联动协作,搭建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三是注重生态修复,尊重生态规律,注重保护预防,探索创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修复举措,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修复绿水青山。四是加大环保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环保微视频、罪犯现身说法等线上线下方式,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和专业知识,引导公众理性维护环保权益,积极参与环保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