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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妻子过世消息骗取社保2万余元 男子被判刑

转载 2020/06/05 09:52: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作者:陈竹 1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人已经去世了,却还在领取养老金。近日,巫溪县发生一起骗取社保的案件,骗保者被判了刑。

近日,巫溪县检察院对卢某某骗取国家社保资金一案提起公诉。据了解,卢某某的妻子生前享受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在2016年1月死亡后,卢某某没有进行如实申报,仍旧享受着本应该早就停止发放的养老保险金,继续持有并使用妻子的存折取款,骗取国家社保资金两万余元。卢某某年过花甲,本是享福的年纪,却获缓刑三个月,处罚金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这类案件绝大部分是瞒报亲属死亡消息,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这类犯罪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骗保行为隐蔽,资金追讨困难。”巫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钟明介绍,2019年3月,巫溪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多个乡镇(街道)存在参与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其利益相关人冒领社会保险金的现象,经向县审计局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发现骗取养老保险金涉及人员高达650余人,涉及金额228余万元。

随即,巫溪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及多个乡镇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管理职责,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金;完善社会保险金进入和退出流程监管机制,消除信息盲区;健全社保机构与公安、医院、殡仪馆等的信息对接机制,及时掌握参保人员死亡情况。截至2019年底,已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金两百余万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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