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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卖我的大别墅!” 拍卖前一天 被执行人来还钱

转载 2020/05/27 10:31: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作者:徐勤 通讯员 曾相强 2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紧促的电话铃声响起!

“您好,大足法院执行局。”

“乾法官您好,请您撤回司法拍卖,只要法院不拍卖我的房子,我马上兑现案款。”电话里传来王某急切的声音。


据悉,在尹某申请执行王某、胡某装饰装修合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某、胡某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执行人的三套房屋和两辆车(一辆雷克萨斯牌小轿车、一辆凯宴牌越野车)进行查封,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7万余元。

之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位于主城南岸区的一套别墅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为810.82万元。因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评估异议和赎回要求,也未履行给付义务,法院遂裁定拍卖该套别墅,并在网拍平台上发布公告,定于4月20日公开拍卖。


4月19日下午,眼看自己的大别墅要被拍卖了,被执行人王某一下子“慌了神”,急忙赶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两期支付全部案款155.799万元,履行完毕后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撤回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

签订和解协议当天,被执行人王某支付申请执行人115.799万元。余款40万元亦在5月初支付完毕。

法院随后也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撤回了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曾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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