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整治汉丰湖禁渔期违法行为
时间从4月8日至6月30日
本报讯(记者 冉绢)4月8日,我区在汉丰湖流域开展汉丰湖禁渔期捕捞和游钓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从4月8日起至6月30日。
为推进整治工作,我区成立了汉丰湖禁渔期捕捞和游钓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汉丰湖管委会等11个相关责任部门与汉丰、文峰、云枫、镇东、丰乐、镇安等6个属地镇乡街道分工协作。
在汉丰湖周边,随处可见“禁渔期禁止游钓”“汉丰湖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等宣传警示牌和横幅。同时,我区通过区融媒体中心旗下各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还利用会议、标语、喇叭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相关规定。区钓鱼协会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向钓鱼爱好者宣传法规,做好动员工作。
集中整治期间,在加强舆论引导的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现场执法,对钓鱼人员进行教育、劝阻,督促其自行将渔获物放生并停止钓鱼;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非法捕捞人员依法处置,收缴非法捕捞工具和船只。同时,拆除汉丰湖沿岸非法搭建的钓鱼台等设施。
“我们对游钓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力争做到禁渔期内汉丰湖水域无人捕捞和游钓。”区汉丰湖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6月30日禁渔期结束后,他们将进一步规范汉丰湖内的钓鱼行为,划定钓鱼区域,杜绝在湖内随意钓鱼和抛洒“窝料”钓鱼的现象,保护汉丰湖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