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百万消费券活动发票是关键
单笔消费不低于200元,单张税务发票购买方名称为个人
本报讯(记者 冉绢)目前,我区“开心消费·万人领奖”消费季促销活动正在40个镇乡街道全面开展,其中最为诱人的莫过于百万消费券。广大市民非常关心如何参与百万消费券摇奖活动,以及摇奖结果是否合理公正。对此,记者采访了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刘彬。
百万消费券适用于区内所有住宿、餐饮、零售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办方每周四举行一期摇奖活动,共举办10期,每期1000个获奖名额,累计奖励消费券119万元。
“按照活动安排,参与抽奖活动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活动期间,在开州住宿、餐饮、零售业单笔消费不低于200元;二是取得的单张税务发票购买方名称为个人。”刘彬说。
发票是参与此次活动摇奖最关键的凭证。因为每张正规发票上,均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两组数字,它们跟人的身份证一样,是独一无二的。每期摇奖活动前,区税务局便会根据税务发票系统信息,筛选出符合摇奖条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段,提供给主办方。
每周四下午3点,主办方将通过开州广播电视台KZTV-生活频道对上周符合要求的所有发票进行直播摇奖,区公证处现场公证,区融媒体中心旗下各媒体平台对摇奖结果进行公示(中奖及未中奖发票均不得再参与下一期摇奖)。
刘彬提醒广大市民,想要成为获奖“幸运儿”,请一定要索取且妥善保管好消费发票。它不仅是参与摇奖的最基本条件,更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商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