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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

转载 2020/03/25 10:46: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杨野 李舒 17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杨野 李舒)昨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罗蔺,就重庆最新的疫情形势和应急响应介绍了有关情况。

罗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24日24时起,将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

罗蔺介绍,自2月25日以来,我市已连续28天无本地新增病例。3月15日,我市实现本地确诊病例、住院病例“双清零”。3月20日,按照国家分区分级划定标准,我市所有区县风险等级均调整为低风险等级。

我市至今未发生因复工复产复市引起的确诊病例。随着境外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增多,虽然给我市的疫情防控带来了不小的输入性压力,但是由于我们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实现有效的闭环管理。目前仅发生2例确诊病例,在我市的均已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外省市人员已函告相关省(区、市)规范管理,未发生境外输入疫情导致的本地传播病例。

对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先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筛查,对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

昨日的发布会上,罗蔺还表示,除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物业小区、楼栋外,其余物业小区、楼栋全面取消封闭式管理。凡外省来渝返渝人员,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

这七种情形仍需佩戴口罩

1具有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有感冒症状的人员

2到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4到汽车站、火车站、轻轨站、机场、码头、超市、商圈、影剧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的人员;

6从事餐饮、百货、环卫、理发等近距离服务的人员

7其他按照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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