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我区发布城区文明治丧告知书
区殡葬管理所规范小区楼院治丧行为
本报讯(记者 向章)连日来,区殡葬管理所为切实整治城区治丧乱象,推进文明治丧,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严格规范小区楼院治丧行为。
据悉,受传统观念、殡葬陋习、功能缺失等因素影响,逝者家属治丧占用广场、道路、街巷通道、住宅小区、楼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棚)、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治丧行为,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扰乱居民生活。为此,我区发布城区文明治丧告知书,规定死于家中人员的遗体在家停放时间自死亡之日起不超过3天,在小区内治丧须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小组)、社区、属地政府书面同意。在小区内治丧丧属应依法承诺,不得占用广场、道路、街巷通道、住宅小区、家属楼院等公共场所搭设拱门;不得搭设舞台唱乐队、敲锣打鼓;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昼间音量分贝在55dB以下、夜间(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音量分贝在45dB以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不得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扰乱居民生活。
区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王端品介绍,针对违反治丧告知书规定的行为,他们将立即拆除已经或正在搭设的拱门、舞台等,依法扣押所涉设备设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城区文明治丧,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