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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公墓旁45件待售烟花爆竹被查获 面临10万元罚款

转载 2019/02/02 10:04: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韩政 1533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月30日下午,巴南区花溪街道联合巴南区公安分局土桥派出所在104省道上公墓旁,查封了近45件待售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是“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后,我市城区“限放”改为“禁放”的第一个春节。从2月1日起,我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制售或面临10万元罚款。


查封现场


1月30日下午,巴南区花溪街道联合巴南区公安分局土桥派出所来到一公墓旁,经查看,其库房里有近45件鞭炮,而库房地点恰好位于我市禁放区域,民警当即对这些鞭炮进行了封存处理。

民警告诉记者,在禁放区域里,像过去孩子们玩的“擦炮”、“摔炮”,上坟时燃放的“火炮”都是不能燃放的。同时,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可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

上游新闻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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