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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成婴幼儿游泳馆抽检不合格 责令限期整改

转载 2018/11/01 10:56: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陈瑜 13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重庆商报讯 近年来,我市各种冠以“婴幼儿泳池、宝宝游泳馆、婴童游泳会所、婴儿水疗馆”名字的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游一次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的价格,让“婴儿游泳”成为了高消费。然而,花这么多钱能够换来同等优质的享受吗? 昨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公布了在全市开展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结果,有331家不合格,占所有受检婴幼儿沐浴场所的3成多。

如今,婴幼儿沐浴、游泳渐渐成为婴幼儿护养的潮流。据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有关人士介绍,这类专为婴幼儿提供游泳、洗澡、抚触的场所都统称为婴幼儿沐浴场所。由于婴幼儿抵抗能力比较低,我市已经将该类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范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并特别制定了重庆市地方标准——《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DB50/T636-2015),里面规范了婴幼儿沐浴场所空气、沐浴用水、公共用品用具等卫生标准值共计17项。

据悉,为了让宝宝们随心所“浴”,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严把这类场所的卫生安全关,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内容涵盖了场所环境卫生、布局与设施、人员卫生要求、操作卫生要求、公共用品用具、沐浴用水、设施设备消毒、空气卫生、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健康管理等方方面面。

检查结果显示,全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各项检查内容均合格的为671户,合格率为66.96%。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331户婴幼儿沐浴场所均责令限期整改,共立案查处婴幼儿沐浴场所148户次,罚款22.06万元。此次专项检查还发现了以下问题,包括部分婴幼儿沐浴场所的浴巾、毛巾、垫巾、游泳圈等顾客用品用具消毒不规范;部分经营者为了节约经营成本,没有有效调节室温,致使室温不符合卫生要求。另外,部分经营者因考虑客源问题把经营场所选址在繁华路段的路边、车流量大的地方,但忽视了降噪工作,造成噪声不符合卫生要求。

据悉,下一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宝宝游得安心。

提醒

宝爸宝妈应注意

婴幼儿沐浴场所这些内容

泳池水质:单人浴池用水应一客一换,多人共浴池水应有循环水系统。

室内空气:室内应该每天消毒,营业期间强制排风系统应该正常运行,温度调节器必须正常使用。

用品用具:应该经过清洗消毒、一客一换。

另外,场所应该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禁浴标志,并有相关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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