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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生肢解同窗”:被害人家属曾提民事诉讼,已处理

转载 2018/10/16 09:59:4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河池中院 作者:河池中院 7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据河池中院10月15日消息,近日,@新浪新闻@沈阳晚报@成都晚报等微博发布消息称“13岁未成年人杀害同窗”,引发网友关注。对于该案的相关情况,本院通报如下:

1,微博所指“刑事案件”发生于2012年,且已由有关政法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河池两级法院从未受理判决过“13岁小学生肢解同窗”刑事案件,也不存在“受害者父母不满判决上诉,近日将公布终审判决”的情况。

2,微博所指案件被害人家长确实向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院已于2012年作出终审判决。

3,@沈阳晚报@成都晚报等所发照片与法院无关,法院没有掌握或发布相关当事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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