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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小勇)近年来,区纪委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措施整合巡察、派驻、执纪三大监督力量,补齐监督短板,让监督更有力有效。
发现问题是巡察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巡察组成立以来,我区制定了《巡察工作办法》,规定了巡察工作的职责、内容、方式、要求及成果运用等。各巡察组按照规定,通过社会关注热点、审计报告、案件材料、个人报告事项、群众举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一系列的手段和方式寻找突破口,让发现问题线索更加容易,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移送区纪委调查处理。
派驻机构只有对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加熟悉,对所涉及行业、领域的情况掌握较为深入全面,才能够有效发现和预防“隐形”问题。但在派驻监督中,还存在着执纪手段不丰富、部门协同有限等问题。为此,区纪委实行纪检监察室包片联系派驻纪检机构和乡镇纪委制度,对派驻机构监督发现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主动介入,为其提供办案力量支撑,让派驻监督更加有力。
同时,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充分利用有权威、经验丰富、手段多等优势,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案件,持续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同时,对纪委派出派驻机构对问题的处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督促。
巡察、派驻、执纪三大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的目标,让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