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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瓦斯气和天然气混合气由每立方米0.98元调整为1.11元

转载 2018/09/20 10:56: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白麟 6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白麟)9月1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按照我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从2018年10月8日起,主城区居民用瓦斯气和天然气混合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0.98元调整为1.11元。

这次调价是根据国家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顺价上调水平、瓦斯气和天然气混合气掺混比例。市物价局要求主城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优化创新服务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应,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接下来,主城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瓦斯气和天然气混合气销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销售过程中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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