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3名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重庆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3名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转载 2018/09/13 10:42: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 作者:唐中明 8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3名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非作恶,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财物,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对张某某、余某某、王某某等3名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5月以来,张某某纠集余某某、王某某等在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曾家、虎溪一带为非作恶,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财物,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以张某某为首要分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给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2017年8月23日10时许,张某某伙同余某某、王某某等人将被害人古某带至一酒店内,要求古某及合伙人在拉土石方时每车给张某某等人相应的保护费,否则不准古某离开。13时许古某的合伙人李某赶至酒店,张某某等继续要求古某、李某等拉土石方时给予相应的保护费,否则不准离开。因古某和李某的答复未令其满意,王某某用餐盘将李某头部砸伤。后张某某、余某某、王某某等又将古某、李某带至山上烈日下暴晒。当晚22时许,古某、李某的另一合伙人钱某赶到现场并答应考虑之后再答复,张某某等人才让古某、李某离开。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7年9月3日晚,被告人张某某、余某某约被害人钱某在沙坪坝区某餐厅包房内继续谈土石方工程给予保护费的问题,张某某以钱某摸了其老婆宁某为由,用折叠刀将钱某捅伤。经鉴定,钱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办案过程中,沙坪坝区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严格审查证据,该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对张某某、余某某、王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进驻重庆期间(8月29日至9月28日),受理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23-83090110(8:00-20:00),邮政信箱:A6013号专用信箱。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