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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撒盐、拔掉正常牙齿,重庆一继母虐待继女获刑10个月

转载 2018/09/04 11:07: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法制网 作者:wykaren 44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因生活不如意和对丈夫不满,在“教育”继女的过程中对继女进行长期殴打和体罚。2018年8月10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继母虐待女儿案,继母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5年起,被告人陈某以继女熊某损坏家用电器、偷拿同学文具和不服管教等为由,用棍棒、菜刀殴打熊某,在其颈部、双手挂上砖头并蹲马步,用夹钳拔掉其正常牙齿一颗,致使熊某臀部、腿部、颈部、背部等全身多处受伤,且为加重熊某的痛苦,在其新鲜伤口处涂抹食用盐。经鉴定,熊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开庭前,熊某原谅了继母陈某,并希望其早日回家。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陈某从头到尾都流着悔恨的泪水。法官对被告人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人陈某最后陈述称:“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即便大人有什么想法和不对的地方也不该发泄在孩子身上,回想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连畜生都不如,我确实错了,我对不起孩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采取殴打的手段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并致其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获得了被害人熊某某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原题为《为泄愤殴打体罚继女 构成虐待罪后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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