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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收现金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转载 2018/08/08 09:58: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黄光红 11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黄光红)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日益普及,手机成了“钱包”,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捷。但因一些商家拒收现金,部分不会用非现金支付的消费者却叫苦不迭。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将整治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合法权利。8月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获得了这一消息。

“商户拒收现金并非普遍现象,但消费者却对此反映强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就有一些消费者反映,他们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领域进行支付时,遇到个别商户拒收现金的情况。

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公平交易的核心,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8月13日前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依法予以查处。

市民如果发现商家有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或发邮件等方式向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投诉、举报。人民币流通管理投诉电话:67677612,投诉邮箱:jsxjts@163.com;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63;支付服务管理投诉电话:676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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