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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抗诉,市法院院长当庭宣布改判

转载 2018/08/02 10:01: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nodiwang 9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检察长出庭支持抗诉,法院当庭依法改判。昨日,这一幕出现在内江…

“李某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直到一审庭审中才如实供述,不应认定为自首。”7月3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贩卖毒品二审抗诉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疆立出庭支持抗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邦习担任审判长。


 


庭审直击


法庭调查中,控辩双方围绕关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了激烈的质证辩论。在法庭辩论环节,检察员围绕案件争论焦点对辩护人、原审被告人进行有力辩驳。

整个庭审过程,检察员依法释理,指控犯罪有力,充分展现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辩论技巧,体现了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检察员还结合本案,宣传了毒品和毒品犯罪的巨大危害,阐述了我们国家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方针,对原审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生动的法治教育,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审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表示认罪伏法。法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自首情节不当,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当庭撤销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五年,改判原审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据悉,这是我市首例市级检法“两长”同时出庭办理的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亲自办案,既是我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的要求,又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鲜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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