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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行动

转载 2018/05/18 14:19: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开州日报 作者:郭小勇 赵娟 113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摘要:为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向深入,我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本报讯(记者 郭小勇)为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向深入,我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我区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点内容,深入发现问题。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采取有效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定点接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专门台账,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置,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跟踪督促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移送不及时、拖延积压的督促整改,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严肃处理。 

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对区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区纪委监委与区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实行涉黑腐败案件“一案三查”机制,在查办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坚决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毁“伞”与扫“黑”同步进行。优先处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做到快查快结,凡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一经查实的,坚决严惩不贷,一律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直接立案审查。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我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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