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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支付赔偿款 被拘后兑现31万

转载 2018/05/03 09:55:0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法制在线 作者:杨雪 夏建飞 8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摘要]重庆一司机驾车撞死行人,被判刑10个月赔偿31万元;出狱后他拒绝赔款,声称没有任何财产,却被查出有一套房。

本报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夏建飞)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张某,在被永川法院拘留15天后,认识到逃避执行行为的错误性,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并支付申请执行人侯某执行款31万余元。

2016年1月,张某驾驶三轮车将行人向某撞倒,致其颅脑损伤死亡。7月,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永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赔偿向某家属侯某经济损失31万余元。12月,张某刑满释放,因其拒不履行赔偿经济损失义务,侯某向永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永川法院经查询张某的财产,发现其与妻子名下共有房屋一套,遂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2月,永川法院查找到张某行踪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张某称自己已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张某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对其发出搜查令,从其身上搜出现金2000元、三星智能手机1部、银行卡3张等,并果断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张某认识到逃避执行是错误的,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并支付申请执行人侯某执行款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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