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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余清英)19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采取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补助农村义教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等举措,着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目前已投入一般保障经费9.34亿元,投入重点保障经费4.15亿元。
我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对农村义教学生每生每天补助膳食生活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普通小学生、普通初中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对非寄宿生建卡贫困户子女,给予生活费补助。
同时,支持农村校舍安全保障及薄弱学校改造。投入保障资金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支持农村薄弱学校设备及建设。
截至目前,我区已投入一般保障经费9.34亿元,投入重点保障经费4.15亿元,其中投入1.39亿元,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投入1.1亿元,补助农村义教营养改善计划;投入1071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投入1577万元,补助非寄宿生建卡贫困户子女生活费;投入保障资金近1.4亿元,支持农村校舍安全保障及薄弱学校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