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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家企业及个人受到旅发委行政处罚

转载 2018/03/14 09:24: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点击开州 5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签订虚假旅游合同等都将遭起。13日,重庆市旅发委公布2月旅游行政处罚情况,2月份,重庆有6家企业或个人,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市旅发委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重庆富雄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张某等7人销售了2017年11月23日上海出发“上海-长崎-宫崎-高知-上海7日6晚”包价旅游产品,并收取20193元旅游费用,但该公司不具有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79.8元,并被处罚人民币三万元。

2017年6月至8月,冯创冒用“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旅游宣传招徕,并与游客签订虚假的包价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交至高某接待。

冯创另与部分游客签订虚假旅游合同并收取旅游费用后,谎称受游客委托,代游客与四川全球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支付合同费用,从中获取差价。以上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重庆市旅发委相关人士介绍,去年以来,市旅发委大力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

在重庆市旅游政务网上专门开通“诚信旅游”板块,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名单,方便查询。

对有不良信用信息的单位、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或者予以重点监管。

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12·4”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保持旅游行政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为全面打造重庆旅游升级版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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