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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警察上门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你别紧张!

转载 2017/11/27 15:35: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安开州 作者:点击开州 32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开州区公安局正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如有公安民警登门入户  采集信息,请全区居民积极配合。


一标三实

“一标三实”是公安部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会面管控,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这项工作将持续到明年6月。



什么是“一标三实”信息?

[ 一标 ]

指:标准地址。是公安机关依据地名主管部门公布的道路、街、巷、乡镇村组等标准地名,对房屋建筑按顺序编制的门牌及楼栋户号,是房屋建筑及其门户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

[ 三实 ]

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这其中: 实有人口是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实有房屋是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实有单位是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以及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组织。

“一标三实”有什么用? 

1

准确的标准地址、实有房屋信息,可以为您的生活提供详实精确的地址(单位)信息,您的邮件、快递等就能快速精准的送达;

2

准确的实有人口信息,将会为您参与相关社会事业活动,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依据;

3

准确的单位信息,可以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在该单位享受相应的权利。

信息采集后会被泄漏吗?

采集的数据会被录入基础警务信息工作平台,一条录入的数据,要经过派出所、区公安局、市公安局等多道检查关口,被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坚决确保在采集阶段不发生公民个人信息失密泄密。

对故意或过失泄露及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民警,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放心。

采集时需要个人做什么?

一是主动提供家庭、人口、住房用途等相关信息。

二是主动出示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结婚证等相关原始证件。

三是准确提供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

四是按照“一标三实”工作人员所留电话,主动预约工作人员上门调查、采集信息。

五是主动提供左邻右舍相关信息。

六是按照入户调查表格要求,如实向调查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采集信息的方式有哪些?

1、由派出所民警、辅警、网格员和社区巡防队员组队,多在中午、晚上等普通市民下班在家的时间段入户采集。

2、采集人员须佩戴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请广大市民先查验证件,后配合采集工作。

3、如遇疑问,请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咨询核实。

公安机关提醒

不登记房屋承租人身份信息属于违法。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应当查验、留存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主动将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副本交属地派出所登记备案。承租人户籍不属于出租房屋所在街镇派出所的,应主动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法律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3

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不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雇用无暂住证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

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八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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