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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3年以下徒刑

转载 2017/11/01 08:45: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点击开州 59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罗沙)刑法修正案(十)草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这一规定既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刘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31日听取了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两个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国歌法,属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国歌法通过并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他们均认为,将国歌法列入两部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符合两部基本法的规定,是适当的。

说明指出,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维护国歌的尊严,就是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维护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国歌法颁布后,香港、澳门社会普遍认同这部全国性法律属于两部基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律,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

说明还指出,近些年香港发生了一些不尊重国歌的事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社会价值底线,引起包括广大香港居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为有效防止并处理这类行为,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就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现实重要性。

原标题: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3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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