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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没收的LED灯具和开关电源一批处置公告
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委托,定于2017年6月28日15:3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开县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 本次处置标的物: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没收的LED灯具和开关电源一批(详见下表)。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值为10.01万元。整体处置保留价:10.01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序号 |
资产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约) |
购置时间 |
备注 |
|
1 |
洗墙灯 |
FSL-LED-XQ10W |
佛山电庄电器 |
套 |
319 |
2015年2月 |
残料回收价值 |
|
2 |
洗墙灯 |
FSL-LED-XQ5W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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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洗墙灯 |
FSL-LED-XQ15W |
178 |
|||||
4 |
洗墙灯 |
FSL-LED-XQ9W |
23 |
|||||
5 |
洗墙灯 |
FSL-LED-XQ10W |
306 |
|||||
6 |
洗墙灯 |
FSL-LED-XQ15W-5000K |
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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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洗墙灯 |
FSL-LED-XQ7.5W-5000K |
43 |
|||||
8 |
大功率LED泛光灯 |
FSL-LED-FG48W-3000K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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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单项壁灯 |
FSL-LED-BD15W-3000K |
75 |
|||||
10 |
瓦楞灯 |
FSL-LED-WL3W-2000-6000K |
1128 |
|||||
11 |
外控洗墙灯 |
FSL-LED-XQ9W-6000K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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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洗墙灯(外控)0.9米 |
FSL-LED-XQ10W-3000K |
246 |
|||||
13 |
洗墙灯(外控)0.5米 |
FSL-LED-XQ10W-3000K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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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洗墙灯(外控) |
FSL-LED-XQ10W-6000K |
1869 |
|||||
15 |
洗墙灯(外控) |
FSL-LED-XQ5W-6000K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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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洗墙灯(外控)1米 |
FSL-LED-XQ10W-3000K |
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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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点光源 |
FSL-LED-DG5W-3000K |
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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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点光源 |
FSL-LED-DG5W-6000KA |
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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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关电源 |
FSL-KG-350W |
742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物存放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地下仓库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到重庆联交所开县支所现场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6 月26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重庆联交所开县支所指定账户,并于2017年6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成交后,由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负责交付。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1)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处置保留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4)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3、标的物严格按现状交易,该批没收的LED灯具和电源一批须按废旧物资处置,不得流入市场或自行使用,不能用该标的产生其他侵权行为,请投资者关注《评估报告》相关特别事项栏。委托方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市没收财物专用收据相关证明等,竞买人需详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全部条款后决定是否受让,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并承担其相应风险。受让后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方协助。
五、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署《物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
六、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交所支付的服务费(联交所收费标准:若协议成交和竞价成交均按5%收取)]及标的物搬运费、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受让方接委托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标的物搬迁,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八、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九、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需现场查勘,标的物因送样检测、查扣转运等造成的损耗情形不影响最终交易结果。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023-52663318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重庆联交所开县支所(重庆开州区九龙宾馆综合办公楼二楼)
标的联系电话:潘老师 023-5229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