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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扇教师耳光 因学校让签”安全保证书”

转载 2016/12/26 09:01: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华商报 作者:本站 48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一年级的学生放学后家长经常未及时接,老师给家长打电话,让到校签“安全保证书”。孩子的姑姑闻讯后,冲进学校欲找班主任,误将一女老师当成班主任,怒扇3耳光。

教师办公室内 女老师被扇三耳光

昨日,有知情人报料称,12月23日下午2时许,一名家长到商洛市商州区第一小学找孩子班主任,误将另一名代课女老师当成班主任,扇了对方耳光。

昨日上午,商州区第一小学负责人证实,确实发生了老师被打的事。“当天下午2时许,一年级3班一名学生的姑姑到教师办公室,问谁是赵老师,一名女老师刚一回头,就被对方扇了耳光。”这位负责人称,女老师被打后,说自己不是赵老师,对方便欲离开学校,被其他老师拦住。

“对方二话不说,冲我扇了3耳光……”被打女老师说,当时办公室有好多同事目睹了这一幕。

事后,双方被民警带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打人者老公带老师到医院检查。据被打女老师称,对方一直没正式道歉。

昨日,华商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证实,打人者是商州区人社局下属单位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干部。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发短信也未获回复。

常步行回家 班主任担心孩子安全

到底啥原因,导致家长如此冲动呢?一年级3班班主任赵老师说,这位学生家距学校约3公里远,家长经常不按时来接,放学后孩子常自己步行回家。考虑到孩子安全问题,她才联系家长写个“安全保证书”。事发当天,家长说来学校,结果到了下午,学生的姑姑来了,便发生了打人事情。

“老师在校被扇耳光,人身受到伤害,学校肯定要为老师讨回公道。”商州区第一小学相关负责人称,学校要求打人家长必须向被打老师赔礼道歉。目前,商州警方已介入调查调解。

针对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逊说,学校承担责任包括学生在校的时间、场所以及范围,未成年人在校发生意外,学校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若非上学时间发生意外,应由家长承担。从法律层面讲,学校让家长写安全保证书是多余的,学校应当告知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即可。

记者说话

孩子安全问题各方都不应缺位

一年级的孩子独自步行数公里回家,不免让人担心。学校让家长写安全保证书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是否得当值得商榷。而家长或许误解了老师的初衷和意图,才会出现如此情绪之举。若双方提前沟通到位,或许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教育孩子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学校、家长都不能缺位。当孩子出现状况遇到问题,如何对待和解决考验的是家长、学校双方的智慧,或许彼此多点宽容理解和沟通,才能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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