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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推现役军人“八项优惠”

转载 2016/07/29 08:02: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楚天金报 微博 作者:本站 5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昨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起,现役军人在武汉购房,可以享受首付款比例下调及公贷额度提高等8项优惠措施。

据介绍,优惠政策实施后,现役军人家庭在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含一手房及房屋建成年份10年及以内的二手房),配偶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购房面积在144㎡及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一律降低为20%。

同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现役军人在军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可贷年限一律延长至65岁。在军队服役超过20年的现役军人家庭,在考虑其家庭偿还能力基础上,可适当上浮贷款额度,上浮最高比例不超过30%,最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允许其近6个月的补缴金额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现役军人家庭的地方住房公积金和军队住房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地方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用于购买军队住房。

此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统一设立“绿色服务窗口”,优先为现役军人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役军人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应提供“军人保障卡”作为身份证明;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以购房协议替代房屋“两证”,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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