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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酒后死亡索赔16名同饮者向死者补偿8万

转载 2016/04/08 05:20: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本站 4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兰州保安酒后死亡索赔 16名同饮者向死者补偿8万



16名同饮者总计向死者补偿8万元

中国甘肃网4月7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实习生 刘小菊)执法队保安参加聚餐饮酒后窒息死亡,家属一纸诉状将16名同饮者告上法庭。4月5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16名同饮者每人向死者家属给付补偿款5000元,共计8万元。

2015年1月28日17时许,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综合执法队保安员李某与两名同事以及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的14名工作人员共同聚餐并饮酒后回家,其家人在次日凌晨发现李某没了呼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非正常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16名共同饮酒者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67万余元。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李某死亡的具体原因无法查明,李某家人没有证据证明16名共同饮酒者对李某有劝酒或灌酒等行为,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失。16名被告作为共同饮酒人,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案中李某毕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家人也遭受了精神及经济上的损失,基于对死者家属的抚慰,16名被告应当对李某家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遂判决16名同饮者每人向原告给付补偿款5000元,共计8万元。


原标题:兰州保安酒后死亡索赔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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