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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补课屡禁不止不如学校组织“阳光”补课

转载 2016/03/09 05:12: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本站 3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政协委员陈德:校外补课屡禁不止,不如学校组织“阳光”补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政协副主席陈德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中小学校开展“阳光”补课的建议》的提案。

陈德在提案中指出,长期以来,个别中小学校教师及社会培训机构利用业余时间,以补课为名,收取学生的补课费用,给学生家长造成沉重的负担,同时也影响了学生自身的身心健康。

虽然教育部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明文禁止校外补课行为,但现实中也往往沦为一纸空文,很多地方的“明补”、“暗补”从未停止过。

陈德分析,有偿补课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在于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以及个别教师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背教师职业道德。

对此,陈德提出建议,一方面对参与补课的中小学教师加强管理,将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处理办法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既然校外有偿补课无法禁止,不如学校公开组织“阳光”补课。陈德说,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薄弱环节制定统一补课计划,因材施教,设置特色班组。学生根据自身的不足选择不同补课班组,进而切实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学校公开补课应采取丰富的内容形式,避开寒暑假,并且不收取补课费用,但学校应对补课教师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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