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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丨重庆开州:集体鱼塘被占8年 法院执行巧化解

转载 李开波2023/11/28 08:15: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开州法院 作者: 660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法官,感谢你们化解我村8年的纠纷,感谢你们用法律武器帮助我们乡村振兴”执行现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满怀深情,一一向执行干警道别。

近日,开州区法院运用“失信、拘留、罚款”的法治威慑+“乡邻、乡情、乡礼”的道德感化,妥善化解一起村民霸占村集体鱼塘8年之久的纠纷,法官现场腾退鱼塘,疏通集体鱼塘的流转秩序,促进农村和谐,助力乡村振兴。

2015年2月,因修建乡村公路发生矛盾,开州区南雅镇乌龙村村民陈某六、陈某七霸占村民小组集体鱼塘,进行渔业养殖,拒绝缴纳承包费用,村民大会及乡村干部多次协商无果,村内矛盾逐渐升级,险些发生群体械斗。2023年1月,开州区南雅镇乌龙村第七村民小组诉至法院,同年3月,开州区法院判决陈某六、陈某七立即停止对位于开州区南雅镇乌龙村第七村民小组鱼塘的占用,并返还给村民小组。

判决生效后,陈某六、陈某七拒绝履行。2023年6月,开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考虑到腾退鱼塘确保鱼苗存活才能避免扩大损失,引起新的矛盾,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当地,查勘执行现场,了解矛盾根源,责令、督促、劝导陈某六、陈某七主动履行义务。但二人不仅仍拒不腾退鱼塘,还将年迈的陈某六留在家中与执行法官周旋,而陈某七则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企图拖延执行。面对执行法官的释理析法,陈某六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拒不履行的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首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又发出预拘留、预罚款决定书“三日内仍不履行义务将对二被执行人分别采取拘留十日,并罚款五万元”的强制措施。预罚款决定书送达后,即对二人名下的存款共七万余元予以冻结。看到法院“动真格、出真招”,陈某六、陈某七终于主动来到法院。

执行法官以此为契机,以“乡邻、乡情、乡礼”为突破口,对二人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执行法官长达1个小时的悉心劝导,陈某六、陈某七终于认识到错误,并承诺尽快主动清空鱼塘。11月14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执行现场,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努力,陈某六、陈某七的家属将占用的鱼塘内的近千斤鱼捕捞“搬家”后将鱼塘返还给南雅镇乌龙村第七村民小组,至此,一件长达8年的土地纠纷得以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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