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泉 冉绢)1月15日,我区召开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就前期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指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尚未做到全覆盖,信息流动不通畅,未实现执法巡查常态化,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城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巡查和宣传工作。针对1月22日(腊月二十八)、1月23日(腊月二十九)、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二)以及2月8日(元宵节)5个敏感时间节点,执法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主动出击,加大执法和巡查工作,确保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街道要抽调精兵强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和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有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一律严历处罚。
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共张贴2万余份禁放提示牌,放在各酒店、饭店醒目位置;编辑发送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26万条;开展联合整治36次;发放40万份宣传资料。
区燃管办、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办相关负责人,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